A. 籃球運動的起源
籃球運動創始於一百多年前的桃子籃及一顆圓球。近幾十年來,因為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Dr. James Naismith)創造了第一個粗糙的籃球型, 使得國家籃球聯盟(NBA)成為籃球史上所有最偉大球員的大家庭。
從NBA第一位巨星喬治米坎,到波士頓塞爾提克王朝,再到1980年代的 賴瑞.博德、魔術強生、艾薩湯瑪斯和"麥可喬丹",NBA職業籃球賽不只成為 一項國際表演賽,更是本世紀最為熱門的觀賞運動之一。 top
B. 聯盟的誕生
奈史密斯博士怎麼也想不到,他的一個簡簡單單的構想,竟然會成為風靡全球,且培育出無數超級運動員的遊戲。
西元1891年,他在春田市基督青年訓練學校的體育館內掛上兩個桃子籃, 希望創造出一種適合在冬季裡舉辦的室內運動,並想藉著牆上的籃框, 讓運動員鍛鍊出健康的體魄及靈活的動作,而非僅有力量的訓練而已。 然而,不到五十年,球員全方位的技巧已讓籃球運動產生了革命的性的變化。
"西元1946年春天",第一個職籃聯盟正式宣布成立。在當時,美國球迷最 熱衷的仍舊是大學籃球賽,職業籃賽則開始急起直追。雖然球隊已歷經 四十年的組織與比賽,但是它的球迷依舊侷限在各球隊所在地的觀眾而已。 top
C. 美洲籃球協會(BAA)
"美洲籃球協會"(BAA, Basketball Association of America)並無與眾不同之處,至少在第一個球季時(1946-47)是如此。 它共有十一支隊伍,分為東、西兩個賽區,他們分別來自當時美國幾個最大的都市,像是紐約、芝加哥、波士頓、費城、底特律以及克里夫蘭等,而聯盟中還有一支來自加拿大多倫多市的球隊。
儘管已有越來越多的民眾開始注意職業籃賽,然而電視及廣播節目僅有 蜻蜓點水般的簡短介紹,甚至連市內最大報紙也絲毫無視BAA聯盟的存在。 可想而知BAA出現了極大的危機。在聯盟第二個球季開始時,僅剩下七支球隊。 巴爾的摩隊的加入,勉強讓兩區的球隊數湊成了偶數。但主要的問題仍舊存在,沒有人敢確定在大學籃球的排擠之下,職業籃球是否能繼續生存。
由於八支隊伍中有六支是東區隊伍,西區根本無招架之力,即使有弗克斯與 馬克斯薩斯羅夫斯基等明星球員,聯烈仍然需要更多的活力注入其中。 然而在"1948-49球季"裡,聯盟開始出現一些轉機,四支原屬國家籃球聯盟(NBL: 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 )中西區(Midwest)的球隊加入了BAA聯盟,突然間,BAA聯盟內就獲得許多全美國知名度最高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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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NBA聯盟向前邁進
自"1949-50球季"開始,原屬於NBL的球隊全數合併至BAA即在此時正式更名為"國家籃球協會",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NBA"。
此時的NBA除了要將十七個隊伍分至三個分區外,還有更多的麻煩等著 他們去解決,不過職業籃賽仍在此刻注入了相當大的活力。然而,距離痛苦的結束仍然還遠。一年之後,又有六支球隊相繼解散。除了將剩餘球隊改分為兩區以便於管理外,NBA仍在持續掙扎中。
就在聯盟不斷提出對策應付難關之時,有越來越多的新星不斷加入聯盟, 像是尼爾強斯頓、艾德麥考利、比爾夏門、鮑勃柯鍚、鮑勃佩弟等人, 都是當時技藝超群的球員。
另外就是針對球賽本身的改變。1954-55球季之前,剩九支球隊的老板開會決定修改兩項重要的球賽規則。雪球隊的老板"丹尼拜爾松"首先引進了控球時間的限制,主要在讓場上的球員必須戰戰兢兢地打球,而不讓他們 拖拖拉拉地將比賽混完。
此舉不但能迫使球隊改變一些無聊的戰術,更能讓比賽的總得分大幅度地 增加。拜爾松假設平均每個球隊在一場比賽中必須出手投籃60次。 因此,在一場48分鐘(2880秒)的比賽裡,兩隊必須出手120次,就這樣 計算出每次的控球時間不得超過24秒。這項建議立即為聯盟所採納,此後, 球場上進攻的一方若不能在24秒鐘之內出手投籃,則防守球隊即可重獲控球權。
另一項重要的規則,就是限定了球隊在每一小節之內所容許的"犯規次數"。 只要在同一小節之內犯規滿六次,而後該節之內的每一次犯規,都將由對方 主罰三球(非目前的兩球)。此舉除了讓舊有的犯規戰術必須付出更高的代價外, 更重要的是得以讓球賽更順暢地進行,不至被頻繁的犯規動作所打斷。
籃球運動創始於一百多年前的桃子籃及一顆圓球。近幾十年來,因為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Dr. James Naismith)創造了第一個粗糙的籃球型, 使得國家籃球聯盟(NBA)成為籃球史上所有最偉大球員的大家庭。
從NBA第一位巨星喬治米坎,到波士頓塞爾提克王朝,再到1980年代的 賴瑞.博德、魔術強生、艾薩湯瑪斯和"麥可喬丹",NBA職業籃球賽不只成為 一項國際表演賽,更是本世紀最為熱門的觀賞運動之一。 top
B. 聯盟的誕生
奈史密斯博士怎麼也想不到,他的一個簡簡單單的構想,竟然會成為風靡全球,且培育出無數超級運動員的遊戲。
西元1891年,他在春田市基督青年訓練學校的體育館內掛上兩個桃子籃, 希望創造出一種適合在冬季裡舉辦的室內運動,並想藉著牆上的籃框, 讓運動員鍛鍊出健康的體魄及靈活的動作,而非僅有力量的訓練而已。 然而,不到五十年,球員全方位的技巧已讓籃球運動產生了革命的性的變化。
"西元1946年春天",第一個職籃聯盟正式宣布成立。在當時,美國球迷最 熱衷的仍舊是大學籃球賽,職業籃賽則開始急起直追。雖然球隊已歷經 四十年的組織與比賽,但是它的球迷依舊侷限在各球隊所在地的觀眾而已。 top
C. 美洲籃球協會(BAA)
"美洲籃球協會"(BAA, Basketball Association of America)並無與眾不同之處,至少在第一個球季時(1946-47)是如此。 它共有十一支隊伍,分為東、西兩個賽區,他們分別來自當時美國幾個最大的都市,像是紐約、芝加哥、波士頓、費城、底特律以及克里夫蘭等,而聯盟中還有一支來自加拿大多倫多市的球隊。
儘管已有越來越多的民眾開始注意職業籃賽,然而電視及廣播節目僅有 蜻蜓點水般的簡短介紹,甚至連市內最大報紙也絲毫無視BAA聯盟的存在。 可想而知BAA出現了極大的危機。在聯盟第二個球季開始時,僅剩下七支球隊。 巴爾的摩隊的加入,勉強讓兩區的球隊數湊成了偶數。但主要的問題仍舊存在,沒有人敢確定在大學籃球的排擠之下,職業籃球是否能繼續生存。
由於八支隊伍中有六支是東區隊伍,西區根本無招架之力,即使有弗克斯與 馬克斯薩斯羅夫斯基等明星球員,聯烈仍然需要更多的活力注入其中。 然而在"1948-49球季"裡,聯盟開始出現一些轉機,四支原屬國家籃球聯盟(NBL: 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 )中西區(Midwest)的球隊加入了BAA聯盟,突然間,BAA聯盟內就獲得許多全美國知名度最高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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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NBA聯盟向前邁進
自"1949-50球季"開始,原屬於NBL的球隊全數合併至BAA即在此時正式更名為"國家籃球協會",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NBA"。
此時的NBA除了要將十七個隊伍分至三個分區外,還有更多的麻煩等著 他們去解決,不過職業籃賽仍在此刻注入了相當大的活力。然而,距離痛苦的結束仍然還遠。一年之後,又有六支球隊相繼解散。除了將剩餘球隊改分為兩區以便於管理外,NBA仍在持續掙扎中。
就在聯盟不斷提出對策應付難關之時,有越來越多的新星不斷加入聯盟, 像是尼爾強斯頓、艾德麥考利、比爾夏門、鮑勃柯鍚、鮑勃佩弟等人, 都是當時技藝超群的球員。
另外就是針對球賽本身的改變。1954-55球季之前,剩九支球隊的老板開會決定修改兩項重要的球賽規則。雪球隊的老板"丹尼拜爾松"首先引進了控球時間的限制,主要在讓場上的球員必須戰戰兢兢地打球,而不讓他們 拖拖拉拉地將比賽混完。
此舉不但能迫使球隊改變一些無聊的戰術,更能讓比賽的總得分大幅度地 增加。拜爾松假設平均每個球隊在一場比賽中必須出手投籃60次。 因此,在一場48分鐘(2880秒)的比賽裡,兩隊必須出手120次,就這樣 計算出每次的控球時間不得超過24秒。這項建議立即為聯盟所採納,此後, 球場上進攻的一方若不能在24秒鐘之內出手投籃,則防守球隊即可重獲控球權。
另一項重要的規則,就是限定了球隊在每一小節之內所容許的"犯規次數"。 只要在同一小節之內犯規滿六次,而後該節之內的每一次犯規,都將由對方 主罰三球(非目前的兩球)。此舉除了讓舊有的犯規戰術必須付出更高的代價外, 更重要的是得以讓球賽更順暢地進行,不至被頻繁的犯規動作所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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